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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制定公证员职称申报条件?
日期: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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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公证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作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和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力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队伍建设,建立科学的引才育才机制,引进和培育公证专业人才,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的高素质公证人才队伍。自公证机构改革以来,我市公证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并进入快速发展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急需一支能适应当今形势和未来发展需要的专业化公证人才队伍。为充分激发广大公证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力,建立以科学评价为核心、以有效激励为目的、符合公证职业发展特点的科学化、规范化、社会化的公证专业人员职称制度,促进全市公证事业长远健康发展,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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