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重庆人社政策咨询问答库>业务分类 > 劳动关系及维权
用人单位不配合书面审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日期:2022-09-2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分享: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或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或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
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