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热点服务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