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共分为4个部分,分别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和工作要求。
稳岗位——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20%返还。
提技能———我市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或我市参保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级(五级)200元/人、中级(四级)250元/人、高级(三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在本通知印发之前累计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超过3次的除外。
保生活———持续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价格临时补贴等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等。
严要求——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优先确保保生活待遇支出,加强业务数据共享比对,推动证岗相适。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重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