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申请人在我市12个县制造业企业就业参保后及时办理就业登记,通过“渝快办”平台“渝悦·就业”应用提出个人申请,完善个人账户信息。申请人须在企业参保后1年之内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审核。申请人实际就业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电话了解、实地走访等方式,审核申请人实际就业情况。申请人实际工作地须在12个县内。符合条件的,报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复审。
(三)公示。各县人力社保部门将拟享受补贴的个人信息、所在企业、补贴金额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确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各县人力社保部门将符合补贴条件的申请人资料送财政部门确认。
(五)划拨。各县财政部门会同本级人力社保部门将补贴按季度划入申请人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有条件的县可以按月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