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2月1日起,在我市12个县制造业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离校时间以毕业年度的7月1日起算)。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须在12个县制造业企业新参保缴费。其中,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须是我市首次参保,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受我市首次参保限制。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落实12个县制造业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202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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