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重庆人社政策咨询问答库>业务分类 > 就业创业和失业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
日期:2023-04-03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分享: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 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 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1. 为 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  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 日常生活用 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 网约车驾驶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
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