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下列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 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 员、零就业家庭人员:
1. 为 自然人及其家庭(近亲属除外)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婴幼 儿照护、饮食服务、保洁服务、老人照料、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
2.个体工商户雇工;
3.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 日常生活用 品的商贩(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
4. 网约车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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