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犯罪行为。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业内口碑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
3、有固定工作或稳定收入来源以及健康的身心。
4、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在所从事的领域取得较显著成效的以下人员:
(1)具有5年以上GYB、SYB、IYB创业培训教学经验的或3年以上高等院校创业教育工作经历的。
(2)持有国家二级创业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相关行业工作3年以上的。
(3)具有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等工作经验的企业高管。
(4)具有5年以上从事天使、风险等投资经历、投资基金、担保公司等金融企业高管。
(5)熟悉公司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审计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且具有5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
(6)熟悉国家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志愿义务提供公共创业指导服务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
(7)熟悉国家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且具有高级职称职业技术人员或取得高级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
(8)其他具备创业导师条件的社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