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定期待遇的通知(2025-02-20)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热点服务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