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我市工伤保险的职工。已参加我市职业伤害保障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政策原文: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急性职业病医疗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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