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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医护及相关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被感染新冠肺炎是否算工伤
日期: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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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待遇。 2、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上述工作人员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支付,财政补助单位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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