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开展无人机吊运等13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相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低空经济、文旅康养等领域从业人员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加强我市职业标准体系建设,中心组织开发了无人机吊运、无人机农药喷洒、无人机清洗3个专项职业能力规范,修订了发光二极管(LED)显示屏装调及运维等10个专项职业能力规范。现将这13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见附件1)纳入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范围,考核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按照《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印发<全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管理和实施方式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职鉴发〔2022〕38号)要求,我市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采用数字化评分或机考方式,使用统一试题,通过技能人才评价系统组织开展。
二、考核实施
无人机吊运等5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由市职鉴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叉车操作等8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由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各考核鉴定机构在市职中心统筹指导下组织实施。
三、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各考核鉴定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按照考核鉴定机构管理办法鉴定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加强各环节规范管理和组织实施。
(二)在实施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中如遇相关问题,可及时与我中心联系,涉及规范和试题开发的请联系职业标准与题库开发科,涉及考评员认证的请联系质量督导科,涉及考核组织实施的请联系考核鉴定服务科。13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见附件2)可在我市人力社保局官网职业技能鉴定专栏进行下载(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zx/)。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职业标准与题库开发科:毛老师023-88152303
王老师023-88152302
2.质量督导科:邓老师023-88152283
3.考核鉴定服务科:王老师023-88323263
吴老师023-88152309
附件:1.13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目录
2.13个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6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