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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重庆市技能技术开发专家征集的通知
日期:2025-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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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开展重庆市技能技术开发专家征集的

通知

各鉴定评价机构,各企业、行业协会、院校、职业培训学校和有关单位:

为抓好我市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生命线,提升服务水平,夯实工作基础,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办〔202296号)要求,拟建设重庆市技能技术开发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立熟悉技能人才评价、理论实操经验雄厚的专家队伍,提供专业支持和智力支撑,助力高技能人才培养评价,推动评价基础建设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力争2025年底建成一支120人以上的专家队伍,到2030年实现500人以上规模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专家库成员。

二、征集范围

(一)专家职责分类。主要设置内容专家、方法专家、信息专家、评审专家和课题研究专家5类。能接受委托参与我市职业标准体系建设、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建设发展规划研究等;参与我市自主建设的技能人才评价试题资源、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职业培训教材、考试指南、练测资源等项目的开发、评审、入库、宣传推广和反馈处理等;参与对全市评价机构试题资源的专项督导、指导整治等工作。

1.内容专家。应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较强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操作技能经验,理解并掌握国家职业标准等有关技术要求,有一定的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根据安排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方法专家。应熟悉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熟练运用技能人才评价命题技术、标准开发等方法,能根据职责要求进行方法指导、内容审核和质量分析等。

3.信息专家。应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应用和管理水平,具有一定的编程和数据处理能力,熟悉相关操作系统,熟练使用相关应用软件等,能协助内容专家和方法专家完成相关技术支持和服务工作。

4.评审专家。应能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审核相关内容,并给出审核意见或结论。评审专家可由内容专家和方法专家共同组成。

5.课题研究专家。主要负责参与有关项目的课题研究、调研论证和项目报告等工作。

(二)专家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及组织纪律和安全保密意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犯罪失信和不良行为记录。

2.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愿意承担并能胜任专家工作,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对专家储备较少的急需紧缺职业(项目),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

3.熟悉技能人才评价有关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具有5年及以上的相关工作经历,社会公信度高,在相关职业领域号召力强,有较高的理论水平、专业能力和实际操作经验。

4.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领域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对于部分新职业、新专项职业能力等暂无符合职业技能等级(职称)要求的项目,应具有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8年及以上或具备市级及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或为区县(自治县)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

5.参与过市级及以上的技能人才评价试题资源、教材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的开发、评审,且在曾经承担的工作中未出现质量问题、违反保密规定问题,擅自拖延或中止项目和无故不按时完成任务情况的优先入库。

三、征集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320日。

(二)方式。

按照自主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论证、综合评比、征求意见和公示入库等程序开展专家遴选。

四、专家权利和义务

(一)享有的权利。

1.接受市职鉴中心颁发的评聘、奖励。

2.独立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有权直接向市职鉴中心反映技能人才评价有关工作情况,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干预。

3.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劳务报酬。

4.有权参加市职鉴中心组织的专家库相关活动并获得相应服务。

5.开展专家工作时,所在单位不得减损其应获得的权益。

6.可书面申请自愿退出专家库。

(二)承担的义务。

1.自愿接受市职鉴中心委托业务的统筹管理。

2.按照公平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参与各项开发、编制、评审、评估及咨询论证等工作,提出专业意见,按业务要求提交有关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评代写。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及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任何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参与开发、编制、评审、评估和论证等工作的内容、过程及结果等重要信息,不得侵犯市职鉴中心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严格遵守廉洁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合理行使专家权利,不得接受或索取有关单位、个人的馈赠、宴请或其他不正当利益,参与工作时如与本人及亲属或所在单位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履职的,应主动上报和回避;

5.未经市职鉴中心允许,不得以重庆技能技术开发专家库专家的身份名义发表公开言论、参加社会活动和商业活动。

五、有关事项

(一)申报要求。专家库各类专家按职业或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推荐,每单位每职业(项目)推荐人员不超过3名。请各申报单位及时宣传,通知有关专家申报,并对照推荐条件严格筛选、审查,填写真实性审查意见。

(二)提交方式。申报单位集中向市职鉴中心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重庆市技能技术开发专家库成员申请表》(附件1)和《重庆市技能技术开发专家入库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申报材料纸质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和佐证材料一式两份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同时扫描成一份PDF电子件发送至cqosta@163.com

联 系 人:彭毓

联系电话:88152298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北区3号楼3411室。

附件:1.重庆市技能技术开发专家库成员申请表

2.重庆市技能技术开发专家入库推荐汇总表

(请用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下载附件使用。)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253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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