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办〔2023〕284号
各市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全市技能人才评价队伍建设,提升工作队伍素质,助力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作安排,决定举办“2023年第二期重庆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部分市级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负责人(机构名单详见附件1)、市职鉴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3年11月12日-18日(11月12日报到,18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浙大城市学院(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三)报到及住宿地点:浙大城市学院校内惟学楼酒店(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三、培训方式
研修班以理论讲授、现场教学、互动答疑和小组讨论等多种方式进行。围绕提升全市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能力,对相关技能人才评价政策、评价方法及重点问题进行深入学习和交流研讨。期间,将赴浙江省相关职业技能评价单位进行实践教学。
四、组织实施
本次培训由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办,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实施。由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培训全过程实施监督。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的培训费由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相关经费列支。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由所在单位据实报销。
六、参训要求
(一)请各责任单位做好本地参培人员报名及组织工作。
(二)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应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国家、重庆市及施教机构相关规定和培训纪律、党风廉政纪律要求,服从管理,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不得提前前往或延迟返回。
七、有关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1月3日(星期五)12:00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回执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cqrspxw@163.com,邮件命名格式:培训班名称+单位名称。
(二)为更好地服务学员,请按照推荐航班订购机票,推荐航班提供接送机服务。因个人原因不乘坐推荐航班的学员,请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到。推荐航班信息如下:去程:11月12日,重庆江北T3-杭州萧山T3:厦航MF8472,12:10-14:25;返程:11月18日,杭州萧山T4-重庆江北T3:国航CA4580,11:15-13:40。为方便沟通交流,请参训学员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本次研修班联络微信群。
(三)请参训学员携带必备的学习、生活用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八、联系人及电话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杨铖,联系电话:88152321;
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陈甜,联系电话:88958206。
附件:1.2023年第二期重庆市高技能人才队伍研修班参培机构名单
2.2023年第二期重庆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研修班报名回执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