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推行职业资格证书邮寄送达服务的通知
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有关单位、社会个人:
按照国务院“放管服”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我中心与邮政公司积极对接,将对市人力社保局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提供“线上申请,线下寄递”的便捷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国范围内(港澳台地区除外)
二、实施方式
按照自愿原则,机构和个人在申请办理事项时,自主选择是否通过邮政EMS寄送。
三、实施时间
201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工作流程
(一)机构通过多元管理平台申请办理事项时可选择邮寄服务并如实填写邮寄资料(机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详细地址等);
(二)社会个人通过线下窗口申请办理事项时,如需证书邮寄服务,由证书领取岗工作人员代为填写收件人相关信息,将重庆市职业资格证书邮寄信息汇总表,按照邮寄操作流程传递给邮政速递工作人员生成邮寄单号。
五、收费标准
参照邮政EMS邮寄资费指导标准(详见附件)。
六、收费方式
由申请人或指定代理收件人领取邮件时到付邮费,批量证书产生的纸箱费由申请人支付。
附件:邮政EMS邮寄资费指导标准
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9年4月28日
附件
邮政EMS邮寄资费指导标准
始发地 |
分区 |
寄达地 |
500g以内(元) |
续重每500g(元) |
重庆 |
一区 |
重庆 |
10 |
1 |
二区 |
四川、江西、湖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 |
12 |
3.2 | |
三区 |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陕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甘肃、青海 |
12 |
4 | |
四区 |
内蒙古、广东、宁夏 |
12 |
4.8 | |
五区 |
吉林、黑龙江、西藏 |
12 |
7.2 | |
六区 |
新疆 |
12 |
1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