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人社办〔2024〕19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相关工作部署,市人力社保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疑点数据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疑点数据类型
依托重庆“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技能人才评价服务系统等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关数据进行比对分析,重点核实自2019年以来,同一人跨职业(工种)考取3个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同一人考取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领取财政补贴;发证量较大的有关职业(工种)。
二、核实范围
一是相关疑点数据所涉及的社会评价机构是否符合备案(遴选)条件,且备案(遴选)的办理流程是否合规、是否经过专家评审、是否向社会公示;用人单位备案的职业(工种)是否与企业经营范围相关,是否超范围开展评价发证。
二是相关评价机构是否严格审核考生资格,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是否资质合规,是否依规履职;评价机构是否规范开展内部质量督导,并对质量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
三是有关人力社保部门是否切实履行技能人才评价主责主业、权力行使中是否相互制约、内部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是否到位。
三、具体工作安排
工作分为属地排查、市级复核、总结通报、结果运用四个阶段。
(一)属地排查(11月26日-30日)
有关区县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提供的疑点数据,对业务经办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针对发现需进一步核实的重要问题,及时向市人力社保局相关部门报告。
(二)市级复核(12月1日-15日)
市局派出相关工作组,根据各区县属地排查的情况、问题线索情况以及疑点数据问题较集中的评价机构开展复核工作。对本次核实工作不认真、不彻底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督促重新核实、整改落实。
(三)总结通报(12月16日-30日)
对核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对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总结、通报。包括但不限于:疑点数据是否全部核实、违纪违规问题是否建立整改清单进行限时整改、违规资金是否进行追回、违纪违法人员是否追责问责,以及建章立制等情况。
(四)结果运用
一是培育树立一批合规评价机构。依据《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指标体系》,对评价质量好、社会美誉度高的评价机构,给予表扬、增加评价职业范围或提升职业技能等级等激励,将其培育发展为优质社会培训评价组织。
二是限期整改一批违规评价机构。对存在虚假宣传、超范围评价、不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员资质不合规、存在问题未进行及时处理的评价机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给予移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取消违规评价结果等处理,涉及补贴资金的责令追回。
三是及时取消一批违规评价机构。对备案资质不符或弄虚作假的评价机构,给予移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等处理。对存在伪造报名资格、伪造试卷、编造虚假资料、不考试就发证、滥发倒卖证书等严重问题的评价机构,给予移出职业技能评价机构目录、取消违规评价结果、撤销上传证书数据等处理,涉及补贴资金的责令追回,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级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加紧谋划,聚焦重点、精准发力,防止浮于表面、流于形式,确保核实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市人力社保局成立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疑点数据核实工作组,对本次核实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对核实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认定等问题以及涉及的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处理技能人才评价领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对情节较为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按职责查处。
(二)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附件1),及时与市人力社保局工作组建立联系。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建立工作进度台账,整理形成问题清单,按要求填报《疑点数据属地排查问题汇总表》(附件2)、《疑点数据复核情况评估表》(附件3)、《疑点数据核实工作进度表》(附件4)。对存在问题剖析原因,加强整改,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及时报告相关情况。
(三)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做到开展工作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严谨精准、规范高效。工作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注意工作保密,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工作信息,对违规违纪违法线索及案件处理,不得擅自向评价机构披露。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刘路 88126902
(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邓雨函 88152288;陈 宏 88152290
电子邮箱:460512384@qq.com
附件:1.疑点数据核实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2.疑点数据属地排查问题汇总表
3.疑点数据复核情况评估表
4.疑点数据核实工作进度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