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四批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发〔2015〕184号)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第四批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专家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中央在渝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根据《2015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渝委办〔2015〕23号)安排和《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办法(试行)》(渝人发〔2007〕52号)规定,现就组织开展第四批“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以下简称“突贡专家”)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外籍人员)。
两院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命名专家,不再作为突贡专家的选拔对象。
二、推荐选拔的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原则上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
(二)业绩贡献符合下列条件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创造性的研究成果,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获得市(部)级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2)有重大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成果,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获得市(部)级技术发明奖二等奖或市(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3)社会科学研究有独到见解,获得市(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4)在完成市(部)级以上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应用高新技术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市(部)级以上奖励者。
(5)教书育人成绩卓著,获得市(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或教学改革成绩突出,获得市(部)级以上奖励者。
(6)医学理论研究有重大突破或医疗技术精湛,成绩突出,获得市(部)级卫生科研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7)在农业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农业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研制中有重大突破或发现,成绩突出,获得市(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其以上科研成果的主要完成者。
(8)在信息、金融、财会、外经外贸、法律等领域,为学科门类的创立及完善做出重要贡献或提出具有重大突破的意见或建议,被市委、市政府采纳,对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有显著作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获得市(部)级奖励者。
(9)在文化、艺术、新闻广播、出版领域成绩卓著,为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在国内或市内同行中有较大影响,获得市(部)级一等奖者。
(10)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卓著,培养出在国家级以上的重大赛事中成绩名列前三名,或打破国家纪录、全市纪录运动员的著名教练员。
(11)在管理工作中,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新管理模式或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全国或市内有较大影响的管理者。
(12)长期在库区、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一线艰苦创业,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并得到业内认可者。
(13)获得多项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研发新产品、新工艺等成果,且已被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主要完成者。
(14)主导国内外技术标准制定或修订者。
(15)在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显著成效。打造新商业模式、创新标准流程,且获得广泛应用;创办(领办、主办)规模以上企业,持续经营、效益良好。
(16)在完成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大中型项目中,创造性地运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自力更生解决了重大难题或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7)在其他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市内同行中享有很高声誉者。
2.高技能人才应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高级技师)或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重庆市杰出技能人才,市级技能专家工作室、企业首席技师工作室命名专家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国际上有影响的技能大赛中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奖项,在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在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获得第一名。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方法,得到广泛推广。
(4)开发出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或在技术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 中具有某种绝招绝技,在市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在带徒传艺或指导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选拔时以近5年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为主要评选依据。
三、推荐选拔的程序
各区县、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组织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推荐选拔工作。推荐人选以近5年来取得的工作实绩和成果作为主要评选依据,其实绩、成果和贡献应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重点推荐选拔在我市科研、生产、管理等专业技术岗位上表现突出的优秀中青年创新型人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选由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区县(自治县)推荐。推荐人选在上报前应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法进行。推荐人选一般由所在单位推荐,经主管部门同意后,还应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将其作为上报附件。推荐人选上报时应按业绩和贡献排序,由区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部门审查通过后,向市人力社保局报送。
四、选拔推荐的名额
本次突贡专家评选不超过5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40名,高技能人才10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各区县推荐名额2名(其中,企业不少于1名),市教委推荐名额10名,市科委、市农委、市文化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联、三医大推荐名额5名,其他市级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原则上推荐2名。高技能人才各区县、各部门(单位)推荐名额1名。
五、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推荐突贡专家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区县(自治县)、市级各部门、中央在渝单位推荐函1份(含单位公示情况说明);《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一式3份,《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1份,同时报电子版1份。上述所有表格材料均可从重庆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网“表格下载”栏下载。填表时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及各栏目的内容,突出贡献事迹一栏要写实;获奖和获专利情况一栏只填写与证书一致的项目名称,无个人证书的不予填写,获得的其他荣誉称号也不填入此栏;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要签署材料是否属实,是否同意推荐的明确意见。
(二)业绩综合材料(2000字以内)1份,同时报电子版1份。内容包括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学术、技术水平;主持或参加过哪些重大项目,是否获奖,是否转化、推广,产生了哪些经济、社会效益,以及发表的主要论文、著作(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等情况。
(三)获奖证书(限国家、省部级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论文、著作的目录(限省部级及以上刊物和出版社),有个人署名的封面以及体现学术、技术水平或效益的证明1套。
各区县、各部门推荐的突贡专家材料请于2015年9月30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材料送专技处资格审查和初审,高技能人才材料送职建处资格审查和初审。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报送时间逾期者,不予受理。
专技处联系人:郭乐
联系电话:86868558、86868884(传真)
电子邮箱:350740912@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
邮政编码:401147
职建处联系人:董涛
联系电话:88126901、88126972(传真)
电子邮箱:876585099@qq.com
通信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高新园星光二路7号木星大厦812室
邮政编码:401121
附件:1.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2.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
中青年专家推荐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部门:
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 | 制 |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填 表 须 知
1、本表由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提供。
2、本表作为专家数据库信息源,并作为专家选拔、管理和考核的存档材料。
3、本表须由组织填写,或由本人如实填写并经组织审核,其中出国(境)在外人员一律由组织填写本表。
4、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一律置空。
5、表中各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字数填写,不得超长。
6、部门指区、县或市级主管部门。
7、填表前须认真阅读《填表说明》。
填 表 说 明
1、姓名:用字要固定、规范,长度在2-10个汉字之间,超过10个汉字的,应做压缩处理。
2、出生日期:用公历,用“.”分隔年、月、日,如1986.03.01。
3、出生地:只填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生在国(境)外的,填出生国家(地区)名称。
4、文化程度: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
5、学位: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
6、毕业时间:最高学历毕业时间,填至月,如1964年5月毕业填写1964.05。
7、毕业学校:最高学历毕业学校。文化程度、学位、毕业时间和毕业学校应相互对应。
8、从事专业:指现正从事的专业。
9、工作单位:指专家的工作单位名称(以单位公章全称为准,限15个汉字)。
10、工作时间:指参加工作的起始时间,填至“月”,如1965.09。
11、单位类别:填写下列类别之一:企业/事业
12、单位性质:填写下列性质之一:国有/民营/合资/外资/其它。
13、党政职务:指现正在担任的最高行政职务。高等院校只填至校(院)系两级。
14、联系电话:电话号码形式填写,如:89077236-2118。
15、邮政编码:指工作单位的邮政编码。
16、回国年份:指曾在海外(含台、港、澳地区)定居的华裔专家归国工作的时间。
17、何处归来:应与回国年份相对应。
18、博导年份:被批准为博士生导师的年份。
19、进博站年:进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作博士后的年份。
20、专业工作主要经历:简要填写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21、获奖情况:成果获奖情况只填写获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家部委批准奖励的情况,具体种类如: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星火奖、省部级科技进步(成果)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其它省部级奖(填写出具体奖名称),获奖等级和排名应按获奖证书的等级和排名填写,均要求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22、突出贡献事迹:指作出的突出贡献、学术技术水平和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限300个汉字,含标点)
23、代表论文和著作:填写最能代表本人水平及成就的论文、著作,注明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
24、照片规格:两寸数码免冠彩色头像。
人选基本情况:
姓 名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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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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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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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 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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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和时间 |
| 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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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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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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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业资格 |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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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职务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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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年份 |
| 何处归来 |
| 博导年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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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取得何国居留权 |
| 进博站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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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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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工 作 主 要 经 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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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国家或省(部)级奖励情况:
奖励种类 | 获奖项目 | 等级 | 排名 |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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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专利情况: | ||||
专利种类 | 专利名称 | 是否授权 | 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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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贡献事迹(限300字以内,含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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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论文和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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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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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或市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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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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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姓名 | 工作 单位 | 性 别 | 年 龄 | 政治 面貌 | 行政 职务 | 专业技术职务(称)/职业资格 | 文化 程度 | 学位 | 最高学历 毕业学校 | 毕业 时间 | 从事 专业 | 突 出 贡 献 事 迹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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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或部门:(盖章)
注:本表“突出贡献事迹”栏中的内容与《重庆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推荐表》中“突出贡献事迹”的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