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业务专栏>专技人才 > 职称和职业资格
统计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助理统计师)
日期:2020-07-10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退出播报
字号:
分享:

统计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统计专业人员申报各层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助理统计师

1.掌握基本统计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

2.能够完成一个岗位或负责一个专业某一方面的统计业务工作。

3.了解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能准确及时填报或汇总报表。

4.能够拟定简单的统计调查方案,独立进行调查研究。

5.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新媒体&APP

重庆人社APP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便民数字地图

12333
智能客服

政策咨询
问答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