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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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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人力资源)部门:

    为支持我市“416”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和“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引进和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根据《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培养集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规定,现就开展首批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建有规范的管理制度,社会信用良好,在行业领域中有较强的影响力,生产规模领先,技术水平先进。

    (二)具备培育卓越工程师的基础和条件,申报单位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工程师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卓越工程师合作导师(以下简称合作导师)的全职工程师队伍,同时拥有专兼职卓越工程师培训的师资队伍。

    (三)有明确的卓越工程师培育方案,包括招收、培训、选拔、使用、服务等各环节具体措施、工作计划及目标任务。能为卓越工程师提供工程实训、技术实操、项目实践等平台或场地,具有创新性、自主性等优质工程类项目。

    对建有国家或市级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支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战略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工程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国家、市级有关部门认定申报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基地职责

    (一)主动承接《方案》相关工作任务,围绕育苗、启航、赋能、攀登、海聚、传承6个专项,开展卓越工程师的培养、选调、培训、选拔、引进、使用等工作,加强本单位卓越工程师队伍建设,自主培养一批本行业领域高水平工程师。

    (二)联合相关载体建立“1+1”定点实习实训机制,为相关工程领域硕士、博士研究生开展“技术+技能”实训、专业实践、水平评价和国际交流等提供便捷服务,提升实践能力,实现从学校到单位的无缝衔接,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引育卓越工程师及后备人才。

    (三)联合相关载体建立“1+N”成果转移转化合作机制,集聚一批共享工程师,为工程师跨界合作、联合攻关搭建服务平台,推动建立工程师联合公关团队,促成高层次、全方位、可持续的产研合作,让智力资源精准响应产业链和创新链上的技术需求,促进工程师研发成果、创新技术等高效转化为生产力。

    (四)依托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以工程师创新能力建设为核心,不断加强卓越工程师培训师资力量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工程师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能力提升培训、专业水平评价等工作。

    (五)自愿接受相关主管部门指导监督。

    三、政策支持

    (一)符合条件的基地在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市级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等研发机构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发展,推荐申报国家级、市级重点研发平台、项目及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时,同等条件优先支持。

    (二)支持基地开展专业技术等级、职业技能等级培训,参与制定相关行业领域卓越工程师评价标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设立专业领域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点。

    (三)基地开展卓越工程师继续教育,给予2000元/人的培训补贴,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相关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继续教育学时学分。鼓励基地开发实施项目化培训,密切联系产业实际,与工程师需求紧密结合,推动培训链和产业链对接,精准培养市场和企业最需要的工程师,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支持基地组建“科学家+工程师+博士后+技术纪经人”联合攻关团队,纳入重庆市专家服务团统筹管理,加强共性技术研发,发挥优势精准补链。

    (五)基地引育、培训成为卓越工程师的人员,可享受我市卓越工程师政策支持清单相关政策,并在工程领域人才项目和选树先进典型方面给予优先推荐权。

    (六)每年根据申报情况设立一批基地,对引育卓越工程师做出突出贡献或在重大工程领域取得重大突破的基地,遴选设立一批示范实践基地,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四、考核评价

    建立基地考核评价机制,每年底组织考核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被考核为不合格等次将注销资格,被注销的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3年后可重新申请设立。

    五、认定程序

    (一)申请。填写《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申报表》,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23年12月4日前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二)审核。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三)评估。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出具评估意见。

    (四)认定。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初审和评估意见,综合评价并确定首批基地和示范基地。

    (五)公示。拟入选基地名单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六)命名。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社保局发文命名并授牌。

    联系人:李欣,联系电话:023-88152120


    附件:重庆市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申报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