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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发布2019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日期:2019-08-05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发布2019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有关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有关继续教育基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办好继续教育”要求,深入实施重庆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相关要求,现将2019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和2019年重点工作,结合全市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经研究论证,2019年我市公需科目学习指南确定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重庆市发挥“三个作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重庆市推进实施“三大攻坚战”和“八项行动计划”情况等4个专题。

二、学习任务和形式

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从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gov.cn)首页或“重庆人社”微信公众号相关栏目登录学习入口,在通过招标备案的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重庆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重庆广播电视大学3个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在线学习平台中,任意选择1个平台完成注册(暂不支持跨平台交叉注册学习),注册后购买课程完成培训学习。

按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要求,2019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须学满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从网络学习平台提供的学习内容中,按必修课程、选修课程选课学习,学习达到30学时以上,即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任务并可在线打印证书。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平台服务。负责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网络培训平台的单位要切实增强服务意识,邀请知名专家开发专题网络课件,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优质学习课程;开通注册、缴费、学习、管理、查询、电子发票、证书打印等功能,为学员提供便捷服务;提供在线网上客服功能,学员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具体问题,可随时通过免费客服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络等方式进行咨询。

(二)广泛动员宣传。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面向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宣传继续教育政策,确保2019年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指南落实落地。2019年对继续教育学习平台多元化改革以后,要切实加强对公需科目网上学习渠道的宣传介绍,指导用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上线参加公需科目学习。

(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市级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对本区县、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培训情况的组织动员,督促用人单位按规定落实职工教育经费,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必要保障,为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网上注册、学习培训、登记学时等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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