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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第三批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9-08-09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第三批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教委,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教育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教育局,市级各部门(干部)人事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按照《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7148号)有关规定,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组织开展了第三批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申报工作。根据专家组考察评估意见,经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审定,决定在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第三批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负责智能制造及生态环保、水利水电等方面急需紧缺工程技术人才培训培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工程师基地”)是解决企业技术技能难题,促进产学研用合作,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帮助个人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的服务平台。基地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工程师基地在培养非公企业急需紧缺工程师创新实践能力的重要作用,将工程师基地作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抓手,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培养培训急需紧缺工程师。

二、加强基地建设

基地建设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照《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扎实推进工程师基地建设工作,会同高校、企业、协会(学会)建立多方参与运行的协调联系机制,保障工程师基地顺利运行。要协调落实工程师基地的配套经费,从政策、项目、信息、人才等多方面支持工程师基地发展。工程师基地建设单位要制定本基地的培训培养办法和方案,报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审定后开展培训工作。工程师基地应按照年度计划内容开展培训活动,做好培养培训情况建档登记、课程质量评估和综合质量评估工作。

三、严格经费管理

市级财政将为每个工程师基地提供一次性100万元的专项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专家授课、师资培训、教材课件、数据库开发等方面。工程师基地建设管理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专项经费的使用办法和使用方案,确保专款专用并取得最大效益。

四、强化监督检查

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是工程师基地的综合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工程师基地的设立、调整和撤销,组织工程师基地交流,监督指导基地的运行管理。同时将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师基地开展培养培训的总体情况、责任目标、活动内容和实施效果等进行定期评估和不定期抽查,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评估不合格,经整改后确不能发挥工程师基地作用的以及借工程师基地名义,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的,取消工程师基地资格。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89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8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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