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业务专栏>专技人才>继续教育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4-30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院校干部人事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今年4月在重庆视察时讲话精神,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暨脱贫攻坚行动,为我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7148号)有关规定,决定新建一批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以下简称工程师基地),现就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520日。

二、申报条件

工程师基地按工程技术专业分类,主要设在高等院校,采取分期分批分类的方式建设,聚焦脱贫攻坚行动计划,优先考虑在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设立一批工程师基地。具体条件如下

(一)有依法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具有培训资质的施教机构,具有丰富的培训培养经验,取得了扎实突出的培训培养效果。

(二)有与所承担的培养、培训、评价任务相适应且相对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三)有与所承担的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固定培训场所、教学设备、实训设施或实训合作单位。

(四)有健全的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专职管理人员。

(五)与相关行业协会、学会有良好的合作基础。

三、认定程序

(一)申请。填写《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同意后,于2019520日前报送市人力社保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份。

(二)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三)评估。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或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出具评估意见。

(四)认定。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根据初审和评估意见,综合评价并确定拟入选基地。

(五)公示。拟入选基地名单同时在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

(六)命名。经公示无异议,由市人力社保局、市教委联合发文命名并授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袁杰、88152120,电子邮箱:532221590@qq.com

附件: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申请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430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重庆市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

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主管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

主管部门

培训资质批准机关

法定代表人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手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手机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

教职工人数

专任教师

教授(或相当)

副教授(或相当)

讲师(或相当)

具有博士学位人数

具有硕士学位人数

实验室数(理工科类)

          其中,国家级    个,市级     个

实训基地数(理工科类)

          其中,国家级    个,市级     个

二级学科点数(理工科类)

     其中,市级重点学科      个

单位优势学科及专业方向

(理工科类)

学科

专业方向

二、工程师基地建设条件

三、工程师基地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情况

(继续教育、技术创新、专业竞赛、职称评审等方面)

四、行业协会(学会)合作情况

名称

法人

地址

合作情况

合作单位盖章

五、服务合作企业目录

企业名称

法人

地址

规模等级

六、工程师基地培养培训方案

七、工程师基地专兼职师资队伍情况

八、工程师基地经费投入、保障措施

未来

三年

对基

地经

费投

入及

用途

体制

机制

等相

关保

障措

九、审核意见

主管

部门

推荐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专家

组考

察评

估意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市人

力社

保局

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