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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等30个单位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通知
日期: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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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社办〔2024〕80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组织人事部、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各部门组织(干部、人事)处(部),各高校博管办,有关博士后设站单位: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备案情况的函》(博管办〔2024〕70号)有关精神,同意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等30个单位(名单详见附件)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国家站),开展博士后招收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及时通知辖区内新设站单位,督促其尽快做好招收博士后的各项准备工作。指导有关新设站单位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博士后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有关要求,加强对新设国家站的指导和帮助,督促其做好建章立制、人员选聘、考核管理等工作,不断推动博士后工作创新发展。

    二、各新设站单位要充分发挥设站单位主体作用,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专门管理服务人员。尽快与全国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科研院所联系,尽早确定联合招收单位和博士后合作导师。健全博士后进、育、出管理制度,完善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标准。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三、国家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注销设站资格,被注销工作站的单位三年后方可重新申请设站:

    (一)在全国博士后综合评估中被评估为不合格等次。

    (二)新设站两年内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连续三年未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四)严重违反博士后工作有关规定或存在重大学术不端等问题。

    (五)无法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条件,或因业务调整、重组、破产等原因无法继续开展博士后工作。

    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博士后事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渝人社发〔2020〕7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新设站单位设站3年内完成招收6名全职博士后进站,给予一次性50万元设站资助。


    附件: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新设立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机中联工程有限公司

2

中建桥梁有限公司

3

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

重庆赛宝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5

重庆江增船舶重工有限公司

6

重庆红江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7

重庆致锐远交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8

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

9

重庆城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10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

清安储能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12

重庆市荣冠科技有限公司

13

生猪技术创新中心(重庆)

14

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15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16

重庆市急救医疗中心

17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大学城医院

18

重庆市江津区中心医院

19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医院

20

重庆大学附属涪陵医院

21

重庆社会科学院

22

华润渝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3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4

重庆市重点产业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25

北京理工大学重庆微电子研究院

26

华东师范大学重庆研究院

27

西南华大生命科学研究院

28

中科广化(重庆)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9

重庆交通大学绿色航空技术研究院

30

重庆邮电大学工业互联网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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