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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项目申报工作开始啦

日期:2019-10-30

为吸引优秀博士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加速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市人力社保局印发通知,开展2019年“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6个项目申报工作!

一、资助类别、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申请人须为2019年度申请进入我市流动站、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1.资助数量及标准

拟资助20人,每人每两年60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40万元为博士后日常经费,20万元为科研经费资助。

2.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科学道德;

(2)获得博士学位3年内的全日制博士,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优先;

(3)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4)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时间为2018年7月1日以后。

(5)至本批次申请截止日期不超过35周岁;

(6)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该研究领域知名专家,学术造诣深厚,且原则上可为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家级科研平台;

(7)入选者办理入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8)外籍博士不可申请;

(9)未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博士后基金“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和引进计划、国家“博新计划”等国家和市重点人才工程资助。

3.申报材料

(1)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推荐汇总表、博士导师推荐意见表及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见表;

(2)申请者拟进入国家级工作站、市级工作站的,需提供双方培养协议书,经费划拨至工作站。

 (二)中国(重庆)新加坡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

1.资助数量及标准

拟资助10名左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一年期资助派出人员每人15万元,两年期资助派出人员每人30万元。

2.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到新加坡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进站时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2)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成绩,表现出较强的科研潜力和创新能力;

(3)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一般要求英语六级或以上;

(4)自主联系新加坡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新加坡拟接收单位为新加坡知名高校、国际知名研究机构或企业。新加坡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新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留学身份为博士后,基本信息,包括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科研工作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新方提供实验室与研究包括材料费用;新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5)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金融服务、航空产业、交通物流、信息通信等重点合作领域,以及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专业领域,优先考虑重庆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 年)、重庆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及符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要求的重点项目;

(6)此前未获得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的派出和引进计划、香江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本项目资助。

3.申报材料

(1)中国(重庆)新加坡博士后国际培养申报表及推荐汇总表;

(2)出示新加坡机构正式邀请信(具体要求见申报条件第四点);

(3)博士学位答辩决议书复印件、学校出具的攻读博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包括平均绩点GPA以及所有课程得分);英语水平证书(例如公共英语证书、雅思IELTS或托福TOEFL等);推荐信。

4.与中国签署“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国家纳入“中国(重庆)新加坡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申报范围。

(三)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
1.资助数量及标准

拟资助20人,每人每个资助3万元(每人每年限报一个)。

2.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推荐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
(2)具有良好的外语(参加学术交流会议所需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3)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需为本领域内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和一定规模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集方为专业的行业协会,或者由国际著名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发起的多边国际学术会议;

(4)已经向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投稿、为论文的第一作者(或以其博士后合作导师为第一作者,博士后本人为第二作者),并已收到将在会议上宣读论文的正式书面录用通知;

(5)在从事本站博士后研究工作期间未获得过此项资助;
(6)拟参加的国际学术交流会议召开日期应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
3.申报材料

(1)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申报表、推荐汇总表;

(2)出示学术交流项目邀请信函(双语撰写),具体为:国际学术会议的通知书、国际学术会议给申请者的邀请信(复印件)、论文被会议接受的证明等。

(四)科研项目特别资助

1.资助数量及标准

拟资助40人,特等资助每人30万元,一等资助每人20万元,二等资助每人10万元,三等资助每人5万元。

2.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进站时间不超过两年(即2017年9月10日以后进站)且在本站未获得过特别资助(如在本次资助结果发布之前,博士后研究人员已出站,不予资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工作出色,诚实守信,申报的项目具有原创性、前瞻性和创新性以及具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

(3)在站期间出国三个月及以上或其他原因离站三个月及以上,或擅自离开博士后工作岗位30天及以上,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不属申报范围;

(4)入选国家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重庆市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重庆)新加坡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5)市外国家级工作站与我市流动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

(6)已享受重庆市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的博士后科研人员不可申请。

3.申报材料

重庆市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申请表和推荐人员汇总表。

(五)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全职博士后

1.资助标准:每人5万元

2.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全日制博士;

(2)本市辖区内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的全职博士后(进站前身份为定向委培、在职人员、现役军人、转业及复员军人不在申请范围);
(3)未享受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全职博士后资助。
3.申报材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招收全职博士后资助申请表;

(六)全职博士后出站留(来)渝资助

1.资助数量及标准:拟资助80人,每人15万元资助。

2.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全日制博士(进站前身份为定向委培、在职人员、现役军人、转业及复员军人不在申请范围);

(2)市内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自2018年11月16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按规定出站并留(来)渝的全职博士后;

(3)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从事科研工作。

3.申报材料:出站留(来)渝博士后人员首次科研资助申请表和汇总表。

4.2017年出站留(来)渝博士后择优资助人选待拨付经费请用人单位按《关于公布2017年出站留(来)渝博士后择优资助人选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渝人社办〔2017〕389号)要求,于10月15日前向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提出申请。

二、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确定建议人选、公示及发文”的程序进行选拔。具体步骤如下: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按申报项目填报对应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二)单位推荐

设站单位汇总、审核申请材料,按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盖章,择优推荐,并报送单位推荐意见和《资助项目申报汇总表》到市博管办。

(三)确定建议人选

市博管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并根据评选结果确定资助建议人选。

(四)公示及发文

市博管办对评审结果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送审并发文。

三、有关要求

(一)各设站单位应尽快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加盖博士后管理部门公章,同时打印本单位申请人员情况汇总表,与本单位所有申请人纸质申请材料一并邮寄至市博管办,电子件应有详细标题,打包发电子邮箱,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27日(其中:中国‘重庆’新加坡博士后国际培养交流计划、重庆市博士后国际学术交流计划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
(二)各设站单位要认真核查申请材料,保证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对相关责任单位将暂停申报资格一年。
(三)实施重庆大学博士后专项支持计划,专项计划实施周期内,市级博士后资助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申请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
                    

联系人:况源,86867385;袁杰,88152120。

邮箱:599024941@qq.com

地址:重庆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51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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