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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社保费减免名单公示!点这里,轻松查!

日期:2020-04-10

3月12日

重庆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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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简单回顾一下减免政策

从2020年2月至6月,免征全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简称三项社会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

Ps: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



从2020年2月至4月,减半征收全市各类大型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

Ps: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重庆市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参保单位减免类型名单

(第一批)公示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重庆市统计局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9号)精神,按照市统计局对企业划型的结果,现将第一批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减免类型名单予以公示(点击查询)。公示期为2020年4月6日至2020年4月12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电方式,对公示对象减免类型进行监督;


·参保单位对减免类型划分确有异议的,可在一个月内向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减免类型确定原则


▶ 享受减免政策的企业参保单位,由市统计部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确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类型,市人力社保局根据市统计局企业划型结果匹配减免类型(全免、半免、不免)。


▶ 享受减免政策的非企业参保单位,以《关于做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0〕19号)下发之日前经有关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类型为准。



参保单位如何查询减免类型?


参保单位可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进入)—我要查—社会保险减免查询,查询请输入单位社保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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