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21〕1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21〕35号)的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6月11日 9:00─6月21日 17:00
二、考试信息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期 |
类别 |
时间 |
科目 |
10月10日 |
初、中级 |
9:00—11:30 |
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
14:00—16:30 |
审计理论与实务 | ||
高级 |
9:00—12:00 |
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 |
14:00—17:00 |
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二)考试设置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中、高三个级别,初、中级设《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审计理论与实务》2个科目,题型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高级设《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2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请认真阅读试卷和答题卡首页上的注意事项,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为1年,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可取得相应级别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可取得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三)考场设置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凡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考试: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审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运用新理念和新技术提高审计工作水平。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按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考审计初级资格考试
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及以上学历。
根据《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考初级审计资格考试。
(五)报考审计中级资格考试
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博士学位;
2.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年;
3. 具备双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2年;
4.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4年;
5.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5年;
6. 高中毕业,取得助理审计师职称,从事审计相关工作满10年。
(六)报考审计高级资格考试
除(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博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2. 具备硕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4年;
3.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4.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后从事与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6年。
通过会计、经济、统计、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中级职称,或通过评审取得工程师职称,参加高级审计师考试时,可以视同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审计师职称。
5. 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其破格报名考试按以下条件掌握:
(1)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从事财经、审计专业工作二十五年以上;
② 担任省、市审计机关副处级以上职务五年以上,区、县(自治县)审计机关副局长以上职务五年以上,市级部门、市属大型企业或事业单位专设的内审机构副处级以上职务五年以上。
(2)工作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在署定、市定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审计项目中担任审计组长或主审,并获署、市审计机关以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者;
② 获省以上审计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③ 中央在渝单位的人员可以参加重庆市高级审计师的资格考试。
(七)“审计相关工作”“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界定
审计工作主要包括从事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内部控制稽核和风险管理岗位的工作。从事会计、经济、统计、工程等相关工作或者教育科研,且有审计实践经验的,可以作为从事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
(八)工作年限及学历学位相关规定
以上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可以计算年限的时间一般在参加工作、担任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之后起算,离开审计(审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岗位后结束。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九)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报考要求
港澳台和外籍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和外籍居民持内地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相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考试大纲
2021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可在审计署官网主页“公共服务”栏目内的“审计考试”专栏(http://www.icnao.cn/auditexam)查看。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应试人员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办事指南,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promise.html。
本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
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现工作地、居住地须在重庆市区域内,方可在重庆市报名参加考试。经核查不符合报名范围规定的应试人员将作报名无效处理。
(一)注册信息
1. 新注册的报考人员。详细阅读报名协议条款和注册须知,点击“接受”后填写用户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
2. 已注册的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待核验完成后进行报名操作。
3. 注册信息在线核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可直接报名;“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报考人员后续按要求上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即可报名。
(二)信息填报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前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等),以便于接收考试相关资讯;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
(三)选择报名办理方式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下简称告知承诺制)。其余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
1. 报考人员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告知承诺书,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名条件及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点击“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2.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或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3类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了解相关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符合报考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力和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等,须按要求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经在线核查通过后方可缴费。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可直接进行缴费,缴费时间为6月11日9:00─6月22日17:00。
考试报名收费标准为:审计初、中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62元;审计高级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26日至10月1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内容,如发现与身份信息不一致,务必在10月8日前(工作日)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查询更正。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六)报考注意事项
1. 注册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务必真实,该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一经上传不得修改。
2. 在线核验原则上需24小时,应试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和报考条件说明,以免错过报名。
3. 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或“撤回承诺”,系统将无法再次提供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机会,请报考人员认真操作。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计划在2021年12月底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成绩及合格标准查询。
七、考后在线人工核查
我市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对全科考试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及以上,且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的4类考生的报考资格实施在线人工核查。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对前期未核查的上述4类合格人员进行补充核查。核查中如需补充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考生须按照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要求及时补交。此类考生应留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
八、监督监管
对报考人员实施全程监督,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开展核查和日常监管。考试合格标准发布后,报名所在地考试机构将在网站上对已作出承诺且全科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集中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在核查或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本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九、证书发放和查询
复核结果公示期满后,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通知公告,查看证书领取通知;考后资格复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的“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十、疫情防控要求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相关防控要求,保障涉考人员身体健康,考生报考时须认真阅读《报考承诺书》和《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考生应持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考场;来自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还须持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括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健康码绿码进入考场。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有关防控措施及要求如有调整,请考生按准考证“注意事项”的要求执行。
十一、其它要求
(一)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不具有文字储存及显示、录放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电子设备,已带入考场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二)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答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十二、咨询电话
(一)报名条件咨询电话:023-12333;
(二)报名系统操作、缴费咨询电话:023-86868838、88152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