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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重庆市风景园林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1-11

关于做好2018年重庆市风景园林专业人员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风景园林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渝职改办〔2010〕61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风景园林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月17日─1月29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4月14日 9:00─11:00 园林植物生态
                (一、二、三级风景园林师)
             14:00─16:00 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理论
                (一、二、三级风景园林师)
     4月15日 8:30─12:00 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实作(一)
                                (一、二级风景园林师)
             14:00─17:30 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实作(二)
                                (一级风景园林师)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风景园林工作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风景园林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㈠ 三级风景园林师:
   1.本专业(园林、风景园林)取得中专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3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2年;取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1年;
   2.相关专业(规划、建筑、园艺)取得中专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4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3年;取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2年;
   3.其它专业取得中专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4年;取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3年;
   4.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其它专业助理工程师职务,现从事风景园林工作。
   ㈡ 二级风景园林师:
   1.本专业(园林、风景园林)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5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4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2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1年;博士学位不受时间和工作经历限制;
   2.相关专业(规划、建筑、园艺)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6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5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3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2年;博士学位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1年;
   3.其它专业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7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6年;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4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3年;博士学位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满2年;
   4.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其它专业工程师职务,现从事风景园林工作。
   ㈢ 一级风景园林师:
   1.本专业(园林、风景园林)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任工程师满6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任工程师满5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任工程师满4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任工程师满1年;
   2.相关专业(规划、建筑、园艺)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任工程师满7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任工程师满6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任工程师满5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任工程师满2年;
   3.其它专业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任工程师满8年;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任工程师满7年;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任工程师满6年;取得博士学位,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任工程师满3年;
   4.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其它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现从事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工作。
   ㈣ 报考条件中的有关专业学历的要求是指教育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工作时间的连续计算,其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职称是指按照国家职称改革有关规定取得的助理工程师、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
   四、风景园林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名称、级别、专业及考试科目代码表。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风景园林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rlsbj.cq.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http://wsbm.cqhrss.gov.cn/zcbm/webregister/)。
   (一)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中的条件要求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自己报考的级别和个人符合的报考条件,选择参加考试专业、科目 (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㈡ 一、二级风景园林师资格考试的续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上年度考试档案号(档案号可在重庆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查询),上年度已合格的科目本年度不再重复报考。
   ㈢ 照片审核。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
 咨询电话:钟老师68715745、廖老师68810895。报名过程中如有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的请电话咨询:86868838、86868837。
   ㈣ 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进行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
   ㈤ 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1月17日─1月31日)进行网上缴费,《园林植物生态》、《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理论》、《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实作(一)》和《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实作(二)》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科50元,一、二级风景园林师新考生收取考试成绩滚动档案管理费2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我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㈥ 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4月9日至4月15日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rlsbj.cq.gov.cn)进入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㈦ 成绩查询及证书办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rlsbj.cq.gov.cn),点击“人事考试查询成绩”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须参加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办理证书或成绩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重庆人事考试网通知公告栏目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相关考试信息。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能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㈧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六、考场设置
   风景园林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由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负责,联系人及电话:秦老师 63673736、 63892447,地址:渝中区渝中区菜袁路205号3楼重庆市风景园林学会办公室。
   八、其它要求事项
   ㈠ 一、二级风景园林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考生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三级风景园林师资格考试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经办证机构资格复核合格方能办理资格证书(一级风景园林师考试合格者领取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㈡ 重庆市风景园林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分别是《园林植物生态》、《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理论》、《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实作(一)》和《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实作(二)》。《园林植物生态》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理论》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须分别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实作(一)》和《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实作(二)》为作图题。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㈢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的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实际案例设计为手绘制图。可用针管笔、钢笔、签字笔;着色可用马克笔、彩色铅笔等彩色笔。
   ㈣ 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㈤ 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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