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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重庆市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7-30

关于做好2019年重庆市专利专业人员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试行办法>的通知》(渝职改办〔2008〕79号)、《关于启动重庆市专利高级工程师资格考试相关工作的函》(渝职改办〔2014〕1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9〕28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9年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8月2日9:00─8月12日17:00。
    二、考试信息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2日 9:00─11:00 专利申请与审查(中级)
                           企业专利战略(高级)
              14:00─16:00 专利信息与利用(初、中级)
                           专利经营管理(高级)
      10月13日 9:00─11:00 知识产权基础(初级)
                           专利纠纷与处理(中级)
    (二)考试设置
    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分专利助理工程师、专利工程师和专利高级工程师资格。专利助理工程师设《专利信息与利用(初级)》和《知识产权基础(初级)》2个考试科目,均为客观试题。专利工程师设《专利申请与审查(中级)》、《专利信息与利用(中级)》和《专利纠纷与处理(中级)》3个考试科目,其中:《专利申请与审查(中级)》和《专利信息与利用(中级)》为客观试题;《专利纠纷与处理(中级)》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专利高级工程师设《企业专利战略》、《专利经营管理》2个考试科目,均为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
    (三)考场设置
    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三、报考条件
    凡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从事专利及专利相关工作或具有相关专业学历,并具备下列相应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
    (一)  专利助理工程师
    1.取得中专学历,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2年;
    3.取得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二)  专利工程师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助理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满5年;
    7.取得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
    8.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取得其它专业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可免试《专利信息与利用》科目的考试。
    (三)专利高级工程师
    1.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专利工程师资格满6年或其他专业工程师资格满8年;
    2.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专利工程师资格满5年或其他专业工程师资格满7年;
    3.硕士学位,取得专利工程师资格满4年或其他专业工程师资格满6年;
    4.博士学位,取得专利工程师资格满1年或其他专业工程师资格满3年;
    5.具有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取得专利工程师资格满2年。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专利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络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须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lsbj.cq.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直接进入报名系统(http://rlsbj.cq.gov.cn/wsbm/zcbm/webregister/)。
    (一)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文件及报名系统中相关帮助文档,在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自己对应的报考条件和报考级别、科目(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上传(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号)。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承诺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二)照片审核。考试管理部门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清晰度、是否为登记照等因素进行审核,并在报考人员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咨询电话:023-67513797。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三)查询照片审核结果。报考人员请于最后一次保存报名信息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照片审核。如审核未通过可及时点击报名系统中的“详细信息”,按“审核状态”栏的提示进行修改或更换照片,重新上传接受照片审核。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照片审核合格后,须在规定时间内(8月2日9:00─8月14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重庆市专利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报名系统中提示的文件“网上支付说明”规定进行。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2205室现场办理;单位统一办理的,还须出具介绍信及人员信息花名册电子表格,逾期不予办理。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8日至10月13日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lsbj.cq.gov.cn/)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成绩查询及资格复审
    考生在考试结束后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rlsbj.cq.gov.cn/),点击“人事考试成绩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人员须参加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办理证书或成绩合格通知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考生请留意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或关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相关考试信息。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七、证书办理。
    考后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中通知公告栏目,查看领取证书通知,按通知要求选择邮寄或现场领取。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八、考试教材
    考试教材可自行购买(教材名称与考试科目名称相同,知识产权出版社出版,第二版);
    九、其它要求事项
    (一)考试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请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
    (二)专利助理工程师、专利工程师和专利高级工程师考试合格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通知单。
    (三)专利高级工程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考试合格者,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印发成绩合格通知单(成绩有效期限为3年,从考试当年起计算),其考试合格成绩作为申报高级资格的必备条件。
    (四)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五)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七)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附件:1.《知识产权基础》考试大纲

2.《专利信息与利用》考试大纲

3.《专利纠纷与处理》考试大纲

4.《专利申请与审查》考试大纲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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