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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执业药师考生网上人工复核的通知

日期:2023-01-30

根据工作安排,我中心对2022年度执业药师成绩合格人员进行了数据核查。经核查,部分考生需提供相关材料进行在线人工复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网上人工复核的人员

何洪政等786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未在名单内的成绩合格人员,暂不需要网上人工复核,可关注后续公示和证书领取信息发布。

二、复核时间及复核网址

复核时间:2023年1月31日9:00—2月6日17:00

复核网址:http://ggfw.rlsbj.cq.gov.cn/wsbm/zcbm/webregister/

三、网上资格复核流程及要求

需网上人工复核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资格复核系统自动分配,请按网页提示找回后输入进入复核系统,核对相关信息后上传复核材料。

(一)上传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书(务必上传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的第一学历,如2015年取得药学大专学历,2020年取得药学本科学历,大专及本科学历证明均须上传)、加盖工作单位鲜章的《考试资格复核表》(见附件2)扫描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100K以内的JPG格式,内容必须真实、清晰、准确,上传材料不完整,不予受理。

(二)资格复核部门将在材料上传后的2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提出复核意见。未通过复核的考生,请按复核意见补充材料或现场复核。

网上人工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结果将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栏中公示。

四、失信管理

(一)经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逾期未提交复核资料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复核的,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咨询电话:86868810,86868818,88152257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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