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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疫情防控常见问题解答(持续更新)
日期: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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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生在哪里可以获知参加考试的最新防疫要求?

答:可以通过“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lsbj.cq.gov.cn/ywzl/rsks/),查看阅读相关考试项目的《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2.考生参加考试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考试当日进入考点时,应当提供“两证两码一报告一体温”。“两证”是指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报名时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两码”是指本人当日更新的绿色重庆“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报告”是指本人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均可);“一体温”是指体温查验<37.3℃建议使用微信或支付宝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小程序,实名认证后在线实时出示本人“渝康码”、行程信息及核酸检测记录。

若考前从境外入境到渝的考生,必需满足重庆入境隔离政策最新要求(即“14+7+7”隔离监测),进入考点时需出示相关部门出具的解除隔离证明。

3.哪些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答:凡存在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考前14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但考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考生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人员;⑧考试证件及相关资料证明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或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有可疑情况;⑨疫情防控须知中说明的其他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4.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1)“考前48小时”如何界定?

答:考前48小时是指考生实际参加首场考试当天前48小时内“出具报告时间”。如考生本人首场考试时间为10月10日,则需出示10月8日0:00及以后出具的核酸阴性报告,以此类推。因此,考前48小时是指核酸检测报告的出具报告时间或检测时间(下图画线处),非采样时间、非报告打印时间。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并密切关注核酸检测出具报告时间,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在规定时限内,以免影响您参加考试。


    (2)参加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是否需要提供每一科目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

答:不需要。参加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以实际参加第一天考试日为基准,每次入场查验时,只需提供同一份实际参加的首场考试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报告即可,无须进行多次核酸检测。

3)核酸检测证明/报告只能是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吗?

答:不是。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阴性证明纸质报告,或在线实时查询相关有资质的APP内信息均可。推荐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搜索“重庆健康出行一码通”,实名认证后在线实时查看“渝康码”并出示本人核酸检测记录。

4)考前14天内无重庆市外旅居史的考生是否需要做核酸检测?

答:所有考生都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方可进入考场。

5.《重庆市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需要下载打印吗?

答:不需要。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6.考生参考时需出具14天体温登记记录?

答:不需要,但考生应在考前14天内每日早晚自测体温。若在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

7.考生什么时间抵达考场参加考试合适?

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开考5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退场。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纸质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8.考点内能否停车?

答:因考点疫情防控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场不提供停车条件。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以免误考。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9.考试中途发现手机(智能手表、手环)在身上算违纪么?

答:在未使用、未查看手机内容的情况下作违纪处理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请考生进入考场时要确保手机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在物品存放区域,还须检查是否已关机或关闭闹铃等。考试过程中,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及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将作违纪处理。


特别提醒: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中心将及时发布补充通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专栏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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