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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的通告
日期: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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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已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2项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根据工作安排,将对全部考试科目成绩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资格复核标准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3个专业)、《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与相关法规》、《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3个专业)4个科目的合格标准分别为66分、96分、66分和72分(相应科目试卷满分分别为110分、160分、110分和120分)。

二、复核程序及范围

复核采用后台数据核查比对的方式进行,复核时间为2021年8月3日至8月9日。

报名时,在线核验状态为“通过”的人员,无需上传资料或到现场复核。

报名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撤回承诺的、已作出承诺但报名时在线核查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核查” (即报名时上传过学历、学位图片信息的)的4类考生实施人工数据核查。如遇无法核实的情况,考生应按资格审核部门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此类人员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致不能正常接收资格复核信息资讯影响成绩复核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特别提醒:资格复核部门会在审核期内以短信或电话通知需到现场提交审核资料的考生,如未收到短信或电话通知,按本通知第三条查询审核结果。

三、复核结果查询及资格公示

资格复核结束后,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对复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四、资格监督监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7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号)文件规定,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报考人员报名时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且报名时所填报和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失信联合惩戒。失信应试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证书办理

复核结果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报人社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证书,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证书”栏目查询发放进度和查询验证证书信息。

六、咨询电话:12333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3日    


问题解答:

1.问:我在什么地方提交资格复核材料?

  答:此次复核采用数据进行后台审核,除个别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清楚不完整的需按审核部门要求到现场审核外,其他人员无需到提交资料或到现场接受审核。

2.问:我在哪里查询复核结果?

答:资格复核完成后,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考生可对公示结果申述或举报。

3.问:如何知道是否需要到现场提交资料?

  答:对报名时上传过学历、学位等图片信息的,审核中遇无法核实的情况,考生应按资格审核部门要求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请此类人员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致不能正常接收资格复核信息资讯影响成绩复核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问:如何查询自己报名时的在线核验核验状态?

答: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入网上报名平台,在注册信息中查询。

5.问:如果我的联系方式发生了变化,担心资格审核部门联系不上我,怎么办?

答:如你报名时的状态为“未通过”或“需人工审核”,请致电88152257、86868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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