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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的通告

日期:2021-01-13

2020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尚未划定,为缩短工作周期、方便考生尽早取得证书,根据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要求,拟按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暂定为复核标准进行考后资格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复核受理时间

2021年1月15日至1月21日(工作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受理范围

参加2020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全部报考科目成绩达到试卷总分60%的人员。

三、复核所需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资格复核表》原件1份(双面打印)。(下载请点击“2020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复审表.doc”)

(二)本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件。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使用高级工程师或工程师职称报考的,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四)《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实践登记手册》一份(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www.pqrc.org.cn 下载中心下载

(五)由单位统一办理复核的,需出示单位介绍信并提供以上所需复核材料原件。

(六)委托他人办理复核的,需出具委托书并提供以上所需复核材料原件。

四、复核地点

重庆市勘察设计协会(地址:渝北区红金街2号总商会大厦12楼)。

五、注意事项

(一)现场参加复核的人员,请佩戴好口罩,出示健康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请按时参加复核,逾期不参加复核的,根据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二)参加资格复核的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处理,并将相关违纪违规行为抄送行业主管部门。

(三)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结果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lsbj.cq.gov.cn)、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zfcxjw.cq.gov.cn)和市勘察设计协会(www.cksx.org)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合格证书在复核结果公示后印制,发放时间另行通知,敬请关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相关信息或“重庆人社”公众号。

六、咨询电话:67515653、67514353

重庆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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