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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发放的通告
日期:2020-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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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增项考试合格证明已送达我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方式

按照常态化防控疫情有关要求,为方便考生,减少人员接触,证书及合格证明发放实行邮寄方式,邮寄费用由考试合格人员自理。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审批服务结果邮寄送达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收件时支付。邮件送达后,考试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签收。

二、邮寄信息采集

考试合格人员请于2020年6月22-28日使用手机扫描以下二维码,根据提示填写收件信息。信息采集结束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表格打印、分类、封装工作,于7月1日统一寄出,请注意查收。

三、注意事项

(一)请先查询证书及合格证明领取编号(请点击“领取编号查询”),并填写在信息采集相应栏目内。

(二)请按证书邮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信息采集填写,收件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特别是证书领取编号、收件地址、本人联系电话,否则可能影响收件。邮寄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邮政速递公司,咨询电话 :67757187、67723475。

(三)领取考试合格证书人员签收的邮件内应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一式两份(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打印并签章)、考试合格证书共两项资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1份装入本人人事档案,1份由本人保存备用。

(四)领取增项考试合格证明人员签收的邮件内只有增项考试合格证明。

(五)逾期未采集邮寄信息的,可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领取编号、收件地址、联系电话发送到邮政速递公司邮件地址1562628367@qq.com,邮政速递公司根据邮寄数量原则上两周以内寄出,联系电话:67757187。

(六)本人愿到现场领取的, 自2020年7月2日起(工作日)可以到人事考试综合服务大厅(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2号楼2205室)领取。请做好自身防护,全程佩戴好口罩,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并做好登记。咨询电话:88152245。

四、取得资格时间

参加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及增项考试合格证明资格考试的人员,其获得资格时间从2019年9月起算。

                                    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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