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合格证书办理须知
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点击“人事考试专栏”,在“通知公告”栏查看相关办证通知,按照要求准备好办证相关资料,并下载填写“《报名条件证明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按规定的办证时间和地点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办理证书时,资料未准备完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受理,同时收缴虚假证明材料。
二:考生持填写完整的《报名条件证明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登记表》、毕业证原件、职称资格证书原件(按照报名条件要求提供的)、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办证”窗口进行资格复查。
三:资格复查合格后,在“办证”窗口领取考试合格证书并签字确认,并将照片贴在证书规定的位置上,前往“盖章”窗口盖章。
四:将贴上照片的合格证书和三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交工作人员加盖钢印和鲜章,盖章完毕后工作人员将收取一张合格登记表存档,另两张合格登记表和合格证书交还考生,办证结束。
五:考生拿到合格证书后妥善保管,另两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张交考生工作单位或档案存放单位存入本人档案,一张由考生本人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