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内容主要分为十大类:
(1)履历材料。如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
(2)自传。如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等;
(3)鉴定、考核、考察材料。如毕业鉴定、实习鉴定等;
(4)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如毕业生登记表、入学报考材料、学位授予证明、成绩单、职称评审(确认、考试)表、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等;
(5)政治历史审查材料。如入党、入伍、考研、考公等政审材料;
(6)党、团材料。团员材料一般包括入团申请书和入团志愿书。党员材料一般包括六类: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政审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材料、入党志愿书。
(7)奖励材料。如表彰、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的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等;
(8)违纪材料。如违纪的处分、决定等;
(9)工资、任免、调动、退休等材料。如劳动合同、解除劳动证明、入(退)伍登记表等;
(10)其他可供参考或有重大价值的材料。如体检表、更改姓名的材料以及“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