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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参赛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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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高技办〔2024〕9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市级有关部门,各职业院校,各大中型企业,有关单位: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41号)安排,为做好我市参加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全国行业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计划安排,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选手代表重庆参赛,充分展现重庆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示重庆技能人才风采风貌,争造佳绩、为渝争光。力争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全部参赛,广泛动员参加二类职业技能竞赛。

    二、组织实施

    (一)全国行业赛各赛事原则上由相关市级主管部门、行业组织负责参赛组织工作。没有对应市级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且与市级竞赛选拔集训基地项目衔接的赛事,由相应市级竞赛选拔集训基地组织参赛。鼓励各院校企业申请承担其他赛事的参赛组织实施工作。

    (二)参赛选手可以通过推荐、选拔等方式确定。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全市选拔赛应当向市人社保局报备,报备情况将作为年底申报奖金的重要依据。全国行业赛比赛职业(工种)与市级行业赛比赛项目对应的,原则上全市选拔赛和市级行业赛合并举办。

    (三)各参赛组织单位在参赛后及时填报《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重庆参赛情况表》(附件),同步报送参赛及获奖相关资料。

    三、奖励措施

    按照《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和奖励补助办法》(渝高技办〔2021〕14号),对按规定报备并符合条件的全市选拔赛,以及参加全国行业赛的获奖人员给予奖励。

    (一)奖项。全市选拔赛各个赛项决赛设置一、二、三等奖,原则上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另可设置优胜奖,获奖总人数不得超过决赛参赛选手数量的30%。竞赛组委会按竞赛成绩为选手颁发获奖证书或参赛证书,为参与工作的专家、裁判颁发聘书。根据竞赛成绩、组织工作及实际贡献情况,可对各参赛办赛单位评选竞赛团体奖、优秀组织奖、特别贡献奖等。全国行业赛一等奖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参评各类荣誉称号。

    (二)职业技能等级。全市选拔赛决赛单人赛项前6名获奖选手(团队双人赛项前3队、三人赛项前2队),技能操作成绩合格的,在命题层级基础上,晋升高一等级。其他技能操作成绩合格选手,核发与命题等级相一致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奖金。对全国行业赛各赛项一、二、三等奖的获奖选手,将按市级有关竞赛管理规定给予奖励,赛后集中组织申报发放。

    (四)优秀指导教师。全市选拔赛、全国行业赛参赛获奖选手为学生身份的,由竞赛组委会对其指导教师授予“优秀指导教师”。

    四、有关事项

    (一)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行业赛参赛工作,积极组织动员,扩大参赛范围。参赛组织单位要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参赛,扩大企业职工参赛比例。

    (二)全市选拔赛竞赛组委会要切实履行竞赛管理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抓好选手资格审查、裁判人员选派使用、执裁评分等关键环节管理,切实保证竞赛公平公正“生命线”。

    (三)各参赛组织单位及时关注全国行业赛各赛事具体安排,了解掌握竞赛规则和技术要求,建立专家教练团队,充分开展赛前训练,提高选手竞赛各项能力,做好训练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经费保障。

    (四)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竞赛宣传工作,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和激励方面的重要作用,讲述好故事、传播好声音、树立好形象。

    五、联系方式

    (一)市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袁渝钦

    电话:88126982

    (二)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邹励鹏、余维

    电话:88152327、88152328

    电子邮箱:231902368@qq.com


    附件:2024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重庆参赛情况表



    重庆市高技能人才工作联席会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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