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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技工院校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01-09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技工院校品牌专业

和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人社办〔2022〕327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技工院校:

    为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落实《关于大力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实施意见》(渝人社发〔2022〕32号),推动全市技工教育内涵发展,现将2022年重庆市技工院校品牌专业和精品课程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品牌专业。

    1. 与“6+5”现代产业体系和33条重点产业链联系紧密的企业开展较为深入的校企合作,有详实的校企合作协议和成果,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技能攻关项目3个以上。

    2. 近3年年均招生100人以上,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9%以上。

    3. 具有优秀的教师团队,师生比不低于1:18,公共课教师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的占35%以上,专业课教师具备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的占80%以上,“一体化”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总量的80%以上。

    4. 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和改革思路,在适应企业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举措,按照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开设3门以上的专业课程,编写校本教材或教辅资料3本以上。

    5. 开齐开足思想政治、劳动教育和职业素养教育课,课时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定。教材管理符合有关要求,公共课教材选用全国技工教育规划教材或市级教材数量达到学生总量的90%以上,专业课教材选用量达到70%以上。

    6. 专业教学和教研教改水平较强,近三年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教研成果奖不低于5项,或在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专业性论文或专著8篇以上,本专业师生在市级各类技能竞赛中获奖不低于5次。

    7. 建有设施设备完善齐全的校内实训场地,满足学生实训和教学需要,具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践基地,至少建有1个市级人才培养基地。

    8. 积极承担社会服务职能,年均开展技能培训及评价数量不低于本专业在校生人数总和,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

    (二)精品课程。

    1. 具有3年以上的教学积累和沉淀,具备完整的课程标准及满足课程需求的实施场所、设施设备和教学条件。

    2. 教师团队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较为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高的教学教研水平。负责人具备高级以上职称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拥有1名以上市级骨干教师、3名以上主讲教师。近三年,教师参加教学能力比赛,至少获1个市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3. 教学资源丰富,充分体现技工教育特征和特色,积极推行工学一体人才培养模式,近三年开发特色校本教材或教辅资料1本以上。

    4. 近三年承担1以上课题研究,并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教研成果奖。

    5. 本课程平均得分超过其他课程5分以上。

    本通知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或本级数量。

    二、申报数量

    品牌专业每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3个,精品课程每校申报数量不得超过5个。

    三、评审程序

    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力社保局分管领导任组长,职业能力建设处处长、市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以下简称市职协)有关领导任副组长。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设在市职协,抽选全市技工教育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一)院校申报。各技工院校填写《重庆市技工院校品牌专业申报表》(附件1)和《重庆市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表》(附件2),一式3份报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二)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对学校申报材料及佐证资料进行初审,初审无意见的签字盖章,并报评审办。

    (三)专家评审。专家组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答辩情况进行评分,并提出建议意见。

    (四)公示并公布结果。建议名单报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技工院校认真准备,申报材料于11月25日(星期五)前报主管部门和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无主管部门的直接报所在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专业名称必须与人社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修订版)》及2020年度增补的11个专业相符。佐证材料完备,品牌专业重点从专业建设目标、思路与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建设,专业教学条件,改革、建设与管理,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声誉等方面进行梳理准备;精品课程重点从课程定位、课程标准、课程设置、课程内容、课程资源、师资建设、课程场所、教学组织、教学公开课、课程评价等方面进行梳理准备。

    (二)请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职责,认真审查核对申报材料和佐证资料,确保真实、准确、规范,于11月30日(星期三)前将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报评审办。

    联系人及电话:郝平,023-67535983、13983619585。

    地址:新牌坊金山路18号中渝都会首站4幢8-9。

    邮箱:530190483@qq.com。


    附件:1. 重庆市技工院校品牌专业申报表

    2. 重庆市技工院校精品课程申报表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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