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
            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成绩

考号 笔试总分 面试总分 最终成绩 同岗位排名
23074010114 65.5 83.4 74.45 1
23074010106 67 81 74 2
23074010102 68.5 79.4 73.95 3
23074010115 64 77.8 70.9 4
23074010101 69.5 71 70.25 5
23074010125 62.5 76.2 69.35 6
23074010128 65.5 72.8 69.15 7
23074010118 62.5 74.6 68.55 8
23074010202 67.5 69.2 68.35 9
23074010113 63.5 70.6 67.05 10
23074010116 65.5 68 66.75 11
23074010124 62.5 65.8 64.15 12
23074010104 68.5 74 71.25 1
23074010123 64 78 71 2
23074010122 63 72.8 67.9 3
23074010105 60 74.2 67.1 4
23074010117 59 73.2 66.1 5
23074010107 59 60.4 59.7 6
23074010108 62.5 80.6 71.55 1
23074010119 56 77 66.5 2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是重庆市九龙坡区属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重庆抗战兵工旧址公园建设管理工作。为扩充公司骨干力量,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业能力强的人才队伍,推进公司各项工作高效优质开展,根据《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国资委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管国有企业人员招聘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并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的方式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相应职位的履职能力,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年限)的人员;重庆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本简章发布当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且符合《岗位一览表》所要求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1987625日以后出生)。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报考人员系2023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当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国内高校就读的,须在20237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须在20237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并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其他报考者须于20237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招聘信息将在“重庆市公共就业服务网”、“九龙国资”微信公众号上统一发布。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62518:00时至63018:30(北京时间)。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提示:文秘岗和人事岗需上传身份证照片、学位学历证书照片;审计岗需上传身份证照片、学位学历证书照片、附件4扫描件;征收征地岗需上传身份证照片、学位学历证书照片、附件3扫描件、国有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不上传学位学历证书照片,但应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有关证明扫描件;个人电子照片规格:140×180像素,照片要求为jpg格式,30kb以下)。

(二)资格审核。本次网上报名需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和所填字面信息及提交的资料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暂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信息进行纸质件审查,笔试后、面试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及《简章》附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岗位一览表》)。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各报名考生应于75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三)网上缴费。报名通过的人员须在202376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科收取),确认参考。报考人员网上交费后,要及时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核实交费是否成功,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本次招聘。

(四)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3:1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除招聘急需紧缺岗位外,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人员,退还其报名费。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并成功交费的人员,于202371218: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身份证过期等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10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未参加笔试环节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按照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环节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最低不低于进入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2:1比例执行;达不到2:1的,相应缩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招聘名额无法缩减的,取消招聘岗位。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日历日在考试中心官网(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公布。

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和面试考试地点。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须由本人携带简章规定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示:文秘岗和人事岗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附件2;审计岗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附件2、附件4;征收征地岗需携带有效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附件2、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除营业执照仅需复印件外,其他均需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学位学历证书,但应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有关证明原件)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面试《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合格且达到面试开考比例,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一次性递补(考生应保持手机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人社管理部门进行指导。本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日历日内在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查看,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执业)资格、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最终体检人选。体检由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要求参考“重庆市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未按时按要求提交体检结果的,不得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本次体检为自费。体检合格者,由公司相关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九龙国资”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 

八、聘用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在正式入职前有为期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试用期人员工资待遇发放。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报名资料、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不予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本次考试回避规定参照重庆市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执行。

十、其他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网上发布的相关通知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招录岗位具体待遇面议,应聘正式录取入职后,工资人事管理按照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四)本简章由重庆征创住房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6803690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580293292
     纪检投诉电话:68603892

注意:考生须在“证件资料”中上传下列图片(jpg格式,200K以内)方可进行资格审核。

文秘岗和人事岗需上传身份证照片、学位学历证书照片;审计岗需上传身份证照片、学位学历证书照片、附件4扫描件;征收征地岗需上传身份证照片、学位学历证书照片、附件3扫描件、国有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不上传学位学历证书照片,但应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有关证明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