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度公开招聘派遣制驾驶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重庆市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以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派遣制工作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属于辅助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派遣制驾驶员1名,男性,准驾车型C1及以上。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23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1130日至2007113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或心理素质不达标者,不予聘用;

(六)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应驾龄在5年以上,且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重大交通违法行为。退伍军人报考司法警察或驾驶员岗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截至20251130日,应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4.本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6.具有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等相关情形的;7.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入报名系统,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51210日上午9:0011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提交报考申请。

2. 经主考单位报名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需保持联系电话通畅,接受通知进行资格审查。

3. 审核通过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为2:1

(二)现场资格审查

20251213日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报名信息表、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寸登记照1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登记簿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效验驾驶证原件及提交复印件1份。

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别提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本院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251214。面试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当日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张贴公布。

(四)驾驶技能测试(驾驶员岗位)

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与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31的确定进入驾驶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如因人选不足或弃权等原因出现技能测试人达比例的,且尚有符合条件可递补候考人选的,原则上按照前述确定的比例规则进行递补。递补完成后,面试人选竞争比仍小于3:1的,最低可按照2:1组织开展技能测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驾驶技能测试人员。

驾驶技能测试时间为20251216日。考生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驾驶技能测试。驾驶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驾驶能力和交通法律法规了解情况。测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在驾驶技能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驾驶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50%+驾驶技能测试成绩×50%

考生的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驾驶员岗位驾驶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六)考察

参照中组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网址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报到,未按时报到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合同固定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本院派遣制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

四、薪酬待遇

根据《重庆市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管理办法》,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按照与重庆市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所签合同条款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招考单位将在官网或工作场所发布相关内容,请考生及时关注。

2.如遇其他如工作安排冲突等,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时间,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提前告知考生,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保持联系通畅。

3.本简章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23-67673131023-6767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