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防队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采用派遣制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治安巡防队员,派往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从事治安巡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要求

治安巡防队员40人。

二、报考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报考条件

1.性别、年龄要求:男性,身体健康,品行良好,身高不得低于165厘米;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9415日至2007414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具备驾驶员B照及以上驾驶资格、有民航局颁布的CAAC无人机驾驶证且能熟练操作的可放宽至38周岁(1986415日以后出生)且优先录用;

2.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能接受夜间值守;

4.有完整的人事档案,并能确保在试用期内将个人人事档案调入单位指定人事档案存放点。人事档案不得缺失学籍档案及政策规定的其它必备材料。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范围: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受到因吸毒、嫖娼、赌博等治安管理处罚的;

5.曾经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6.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无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的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的;

9.受过党纪、政纪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10.过往从业经历中,因自身重大过错导致被开除的;

11.有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被依法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13.截至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读大学生;

14.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察对象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

15.其他不适宜条件参照公务员相关招考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热爱公安事业,愿意从事治安巡防工作。报考动机不纯、随时可能弃考、不珍惜治安巡防工作随意离职的,请慎重考虑后再报考。报考人员在考察、体检及以后各环节弃考的,将被纳入报考人员黑名单。被纳入报考人员黑名单的将在两年内失去报考公安治安巡防人员同岗位资格;

2.报考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填报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按照招聘要求条件报名。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条件与招聘要求不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5报考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或者录用资格;

6.报考人员若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以录用;

7.考生在报考前,请先核实自己的人事档案情况,确保符合上述条件方可报名;在试用期届满前,如不能调取人事档案到指定保管地点或人事档案不完整的,将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已录用的,单位有权随时解除;

8.录用后在试用期内需取得保安员证,未取得保安员证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考试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本公告要求,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填写内容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其他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本次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4159:0042312:00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上传标准登记照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报名提交成功后,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等原因而未能审核通过,系统将提示报名未通过,请于202542312: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未及时进行修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249:00—42518:00。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体能测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内容。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重点考核报考者平时积累、基本技能、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等。

2笔试时间。2025426(星期六)14:00—15:3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在考试当天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5430登录“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义渡人力微信公众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资格复审(小于14比例的,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分数相同者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进行。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57日(930113014301730)。

现场资格复审地址: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

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个人报考信息表》2份;

2)近期1寸彩色白/蓝底免冠登记照2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主页、个人页、增减页复印在同一A4纸上);

5)学历证明材料: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下载PDF-打印);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提供无犯罪证明2份、个人征信报告2份(查询个人银行征信报告,到人民银行或已授权各类商业银行打印或者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

7)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贯穿招聘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面试

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均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素质及能力。

1)面试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顺序现场抽签。面试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面试人选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体能测试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入体能测试环节,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分数相同者同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试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1能测试项目为10×4往返跑、1000米、纵跳摸高3项;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结果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身体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本公告中未说明的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进行;

2.体检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如拟聘人员首次体检不合格时,可安排一次复检,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

3.如需递补,按照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名单,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分数相同者同时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相关要求执行,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日常表现、应聘资格、个人信用情况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政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查,出具考察材料,作出综合评价。

1.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配偶父母、年满14周岁的子女及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考察应坚持实地考察原则,实地考察有困难的,可委托被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等机构代为考察,出具相应考察情形的材料。同时,考察期间将对考生个人征信及信用信息进行审核,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3.若考察不合格(含无法获得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4.考察时间、组织实施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六)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义渡人力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5天。

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录用的情形造成人员空缺的,是否进行递补,由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区分局研究决定;如需递补,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名单,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分数相同者同时递补。

(七)聘用

经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实行派遣制,其中试用期2个月,聘用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薪酬待遇

(一)被聘用人员转正后月应发工资约为3700-4200元年终发放年终绩效考核奖。

(二)单位统一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办理商业意外伤害保险,享受福利待遇,并配发装备、服装。

五、附则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委托任何机构代招。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本公告由重庆市公安局大渡口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3-65367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