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创业项目贷款额度上限为10万元; (2)符合条件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上限为每人15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75万元; (3)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按招用符合条件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计算,标准为10万元/人,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具体额度按各区县(自治县)的配套政策执行。。